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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天其實我是真的很不愉快的,
問題不是遲到這件事上面,
如果是很早就知道情有可原的遲到我不會那麼生氣,
問題從來不在遲到的身上,而是態度,
雖然我講的時候很雲淡風輕,
那是因為過了幾天我也把情緒淡化掉了,
如果要搭那麼久的車上來,
不會是半小時前才知道會比我們約的晚了兩小時,
我也講過說,我那天之後有事情,
我會先走,
接到簡訊的感覺其實是很不好的,
四點半,其實當下有個想法就是甩頭就走,
那東西我也帶走,我並沒有義務要把那些給你們,
當下我忍下脾氣,想說算了,
朋友還要作,
我打了電話過去說我把東西寄在哪裡,
請他們自己去拿,四點半,
我有再打一次電話確定有沒有拿到,
那時候還沒下車,所以我只說了找不到跟我講一聲,
我那天去作臉到八點多,
一通電話跟簡訊都沒有接到,
情緒其實是更糟的,
我會覺得,你拿到是不是該跟我講一聲,
那些東西是我欠你所以你收回去的?
到那天後來聽朋友講,其實我還可以安慰朋友,
很多事情我當壞人沒關係,可是我給朋友的扣打很高,
上面那幾項如果是男人,沒有下次連絡了,
遲到不是可以天經地義的事情,
如果約了就該控制時間,也該注意時間,
真的沒辦法就該事情說,甚至趕不到的當下就該打電話了,
那通電話講完我會覺得OK,
那我等你,
我跟朋友把他的事情重點劃完我也說,
講是因為還想當朋友,
那這種事情,也不會有下次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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