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文
部落格全站分類:生活綜合
朋友看完新聞跟我講了一句, 傑尼斯跟醉鬼離公園遠一點, 如果兩者兼具應該要完全禁止進入, 實在太中肯...(掩面) 那個某某某,下次喝醉拜託自己快點搭計程車回家, 不要再來一次...
勿忘初心
洛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